助学贷款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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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

1、申请助学贷款的条件?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

①.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且与学籍姓名一致);

②.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在校三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无旷课现象;

④.学习刻苦,表现良好,在校三年内课程正考不及格科目累计不超过3科,每学期百分制量化考核及格以上;

⑤.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拥有个人电脑,不论档次和来源,均视为家庭不困难);

⑥.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

2、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通常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①.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②.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③.家长承诺书;

④.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⑤.学校要求的其它资料。

3、国家助学贷款书面申请内容应包括哪些方面?

内容包括:本人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认识,在校表现及学习情况,家庭详细情况,导致贫困原因,申请贷款的金额,将来的还款计划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

4、申请贷款时,对借款学生的姓名信息的基本要求?

必须做到身份证、学生证和学籍姓名保持一致.

5、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需要盖哪个等级、哪个部门的签章?

乡镇或者街道民政部门的签章

6、借款学生家长承诺书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内容包括:同意孩子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元;承诺作为贷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按规定向学校提供贷款学生的联系方式;保证督促和协助借款人按学院规定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如借款人违约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及连带经济担保责任。

7、借款学生家长承诺书为什么必须由家长本人签字?

借款学生家长承诺书必须由借款学生家长本人签字。其意义在于证明借款学生家长同意学生贷款;承诺作为贷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提供贷款学生的联系方式;承诺督促和协助贷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

8、什么是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先予以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9、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由哪些部门来审查和审批?

学校有关部门(辅导员、各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10、农业银行在我省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中的角色是什么?

受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委托,代理国家助学贷款相关业务,包括:发放贷款,计算利息和罚息,代收利息和借款本金等。

11、对专科学生来说,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为多长时间?

 从贷款发放之日算起,每笔贷款的期限为5年零10个月(70个月);也可表述为:从贷款发放之日算起,每笔贷款必须在70个月之内还清。

12、国家助学贷款中,三年制学生(专科生)的贷款期限多少?

5年零10个月(70个月)

13、正常毕业的贷款学生,从什么时间开始自付利息?

毕业当年的7月1日起自付利息

14、国家助学贷款每年固定的结息日是哪一天?

每年12月20日,届时银行将自动扣收。所以,自付利息期间,必须提前存入自己的贷款账号,我院约定为12月10日前必须存入。

15、借款学生毕业当年应支付的利息是一整年的利息吗?具体是从哪一天到哪一天?

不是一整年的利息;是从毕业当年的7月1日至12月20日(不含20日当天)。

16、按日计算利息的计算方法?

按日计算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利息=贷款总额×日利率×实际使用天数,其中:日利率=月利率÷30=年利率÷360。

17、什么是提前还款?

借款学生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之前将贷款本息一次性还清,称为提前还款。提前还款也是国家助学贷款的常见的偿还方式之一。

18、提前还款的时间要求是什么(每年哪个时段不允许提前还款)?

除每年11月1日到12月31日之间国家开发银行和代理行要进行年度结息不受理借款学生提前还款外的其余时间,借款学生均可进行提前还款。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一)成绩要求:

1、老生:上一学期的每门必修课必须在及格以上,若有不及格课程,待补考及格后再申请贷款;选修课有两门以上不及格者,亦待补考及格后再申请。

2、新生:可以暂时以新生高考录取成绩单作为贷款申请成绩材料。贷款发放后,如申请本学期出现必修课一门或选修课两门以上不及格者,待补考合格后再继续发放。

(二)家庭经济情况要求

严格按照学校的贫困生、特困生标准执行,家庭人均月收入120元以下的为贫困生,家庭人均月收入80元以下的为特困生,非贫困生、特困生不允许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严禁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用贷款指标。以加盖有乡、镇、街道一级民政部门以上公章的《广西师范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为证明,并在表里对贷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说明和证明(注:对当地乡、镇、街道一级民政部门没有专门公章或当地不单独设立民政部门的,可由当地民政管理部门或有履行民政事务职能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当地人民政府公章,其他部门公章证明无效)。

(三)申请程序要求

银行给各高校划分时间段接收贷款申请材料,并严格按规定时间审核学校提出的贷款申请材料,如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不合格或没有按规定时间提交,银行将拒绝审核、发放贷款。因此,学校对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有详细的工作流程和时间表,所有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应按贷款申请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合格的申请材料。如未能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贷款申请材料,造成无法获得贷款的责任由申请者本人自行承担 。

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才算贷款完成呢

在生源地所在区县教育部门的资助中心完成贷款合同签订后,将回执单交至录取高校,由高校完成网上电子回执,国家开发银行会从生源地所在区县开始逐级审核(任何一级审核不通过的就会取消贷款合同),所有层级审核合格后开始放款,放款意味着贷款正式完成。

以上审核进程可以自己在生源地贷款在线系统上查询到进度。

资料补充: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偿还: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的时候,学生把钱存到当初发放贷款资金的支付宝账户里面,系统会在还款日进行扣款的,若是想要提前还款的话,就需要自己在系统里面申请,在这方面不懂的话,可以咨询在校老师的,一般在签订的合同里面会有详细的说明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相关规定:

1、在校期间产生的利息财政负责,学生不用还款;

2、学生毕业当年9月1号开始需要自己偿还利息,每年的12月20号是还款日;

3、学生毕业第六年开始需要偿还利息与本金;

4、助学贷款逾期的话,产生罚息,影响学生征信,共同借款人也会被催款。

二、贷款条件

(一)学生贷款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诚实守信,遵守纪律。

3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被认可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包括民办大学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发表的为准)正式录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合格通知书

4 .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口、其共同借款人的户口均在本县(市、区)。

5 .根据相关部门的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 .那一年没有获得其他补习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的条件

1 .原则上必须是借款学生的父亲或母亲。

2 .借款学生父母在残疾、生病等特殊情况下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因门诊工作等理由不能可靠现场签订合同的,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

3 .如果借款学生是孤儿,共同借款人要么是其他法定监护人,要么是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偿还责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 .共同借款人的户口和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口均在本县(市、区)。

5 .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的父母的情况下,其年龄原则上在25岁(含)以上、60岁(含)以下。

6 .未结算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补助金(或高校补助金)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额度增加多少元

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学期最高贷款不超过6000元。

自今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万元;全日制研究生则由不超过1.2万元提高至不超过1.6万元。总额度按正常完成学业所需年数乘以学年所需金额确定,具体额度由借款人所在学校的总贷款额度,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标准以及学生的困难程度确定。每所院校的贷款总量根据全国和省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确定的指标控制。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学校学生资助等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还本宽限期3年,宽限期内只需还利息、不需还本金。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1、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领取申请书;

2、写申请书并且把资料一起提交给就读学校;

3、学校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将资料递交给经办银行;

4、经办银行审核批准后,银行与学生签定贷款合同;

5、经办银行放款,申请办理完成。

办理助学贷款都需要什么条件和程序?

一、办理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

①农村牧区特困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③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⑦老、少、边、贫及偏远农村牧区的贫困家庭;

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⑨其他贫困家庭。

贷款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二、办理申报程序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二)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五)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扩展资料

特别提醒

(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五)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对于助学贷款完成指标和助学贷款确定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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